外国语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9-09 浏览次数: 81

大连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学院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治校、科学治校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大连海洋大学二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习的组织

第二条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组成。行政领导是党外干部的应列席参加。

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主要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究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

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协助书记搞好学习活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供学习内容,安排专题学习辅导,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组长因故缺席时由副组长主持学习活动。

党总支宣传委员按要求准备和提供必要学习资料,整理上报学习情况和进行相关学习报道。

第三章学习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第三条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院领导班子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领导能力的重要组织形式。中心组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管理科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知识的学习,努力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增强战略思维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宏观决策能力、综合协调及执行能力、依法治校的能力。重点在于领会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提升办学治校能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等方面。

第四条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在组织形式上主要包括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在学习形式上主要包括阅读,研讨,收听、收看录音、录像资料,专题辅导,参观考察,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等。

第五条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学期自学不少于10个小时。

第六条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准备发言提纲,每学期每人至少准备一次较系统的中心发言。

自学中应做到认真读书、独立思考,中心组成员每年应撰写1篇以上认识深刻、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体会或文章,用中心组学习成果带动全院师生的理论学习,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在学习中要有针对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理论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如何更好地推进学院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中心组成员学习过程中应记好学习笔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应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补充学习笔记。

第八条学院领导干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